Saturday, 19 August 2017

港政府司法手段迫害青年,雨傘三青年入獄成政治犯


馬來西亞社會主義青年團「社青團」,及國際社會主義青年聯盟「國際社青聯」,嚴厉譴責香港政府,用司法手段及制度暴力迫害追尋公義的从政青年,把三名雨傘革命青年領袖判處入獄。香港政府已把仅有的幾位秉持良心,熱心民主的年輕人變成政治犯。

今日,香港法庭就律政司要求上訴,判處香港民主派政黨「眾志」秘書長兼雨傘運動領袖黃之鋒、「眾志」主席羅冠聰及香港專上學生聯會「學聯」前秘書長周永康,由事前判決的非監禁性的刑罰-即社會服務令-改成現被判囚6至8個月不等。香港法例與大馬相似地規定,如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,5年內都會被禁參與任何公共選舉。 

香港的上訴庭只能在確定刑期法律原則性錯誤或明顯不足的情況下,才可行使酌情權增加刑期,或撤銷非監禁性的刑罰而代之以監禁。這項打破香港法律常例的判決明顯显示香港政府的目是要殺一儆百,让其他年轻人噤聲。